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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名称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类型 高职高专
院校隶属 山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区 山西
院校性质 公办

院校介绍

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肇始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山西省公安学校。1978年开始以山西省政法干校中专部的名义举办高中起点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1年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挂牌成立,附设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校。1984年从山西省政法干校分出独立办学。1984年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开始筹建,1987年开始成人大专学历教育。1991年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和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办学,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是山西省唯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教育。2005年开始与中北大学联合进行“专升本”本科学历教育。2008年开始承担了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任务。此外,还承担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函授、自考本、专科继续教育和省级在职民警培训教育工作。1978年以来,共为政法公安战线培养输送了毕业生3.2万多人,函授、自考学历教育毕业生2.5万多人,培训在职民警4万多人次。据统计,学校培养的人才在省公安厅党委成员中约占1/3,在省公安厅副厅级以上领导中约占1/2,在省公安厅正处级领导中约占1/4,在地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约占1/6,在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约占1/3,在县级公安机关科、所、队长一级中约占1/3。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全国劳模、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国维和警察等,相当一部分走上了省、市、县政法公安战线领导岗位,更多的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学校被誉为“三晋警官的摇篮”。

       学校设有31个部门,其中党群团机构 6个:机关党总支、教学单位党总支、学生党总支、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团委、工会;职能机构9个:办公室、政治部、纪检委、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科研处、后勤处、基建处;教学单位12个:侦查系、交通管理系、公安管理系、治安保卫系、法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警体部、电化教学与网络管理中心、函授部、成人自考辅导中心;教学辅助机构3个:图书馆、学报编辑部、警务科学研究所;附属机构1个:山西省警官培训中心。

       学校有教职工324人,其中专任教师19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2人、副教授74人;博士后和博士8人,硕士学历(位)75人;“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人,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5人,省级“双师型”优秀教师10人。

       学校有在校生5200多人,设有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刑事技术、交通管理、特警、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犯罪侦查、民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防火管理和警察管理(公安法制方向)12个专业和专业方向以及“专升本”法学(公安法制方向)、安全工程(民爆公共安全方向)2个专业方向。侦查和治安管理专业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犯罪心理学》、《治安案件查处》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犯罪现场勘查》、《刑法实务》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治安案件查处》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全国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山西实验中心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培训中心每年约有5000余人次的培训任务,每期培训约500人。先后举办了公安部、省公安厅组织的心理行为训练班、全省公安机关县市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各警种业务培训等任务,受到了好评。学校设立司法鉴定中心,开展为基层公安机关和一线服务,累计鉴定各类司法案件5000多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学校承担各级各类课题489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20项。出版著作359部,发表论文1881篇。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000多万元,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27个,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4个实习基地和31个实践教学点。图书馆馆藏电子资源量2.9T、 纸质藏书50多万册。《学报》连续六年被评为省一级刊物。

        学校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以申办公安本科院校为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为重点,大力实施“强校工程”、“科研兴校”和“特色立校”战略的“1113工程”,不断强化教学、训练、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当前,在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及太原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正在积极申办公安本科院校。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已经同意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山西省高校设置“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同意学校申办公安本科院校,学校升本工作已经列入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作为2015年向教育部申报的升本学校之一。现在全校师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加快新校区建设步伐,不断夯实学校升本内涵建设基础,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全省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全省在职民警的培训教育基地、全省警务理论和警务科技的研究基地,成为全国一流公安院校。

 

 

 

专业设置

侦查系专业建设

体改教育侦查专业(专科起点)培养方案

业务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侦查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侦查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适应基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侦查岗位职业核心能力为重点,掌握侦查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开展犯罪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2.实施侦查措施和手段,进行侦查讯问;

3.运用侦查知识和技能开展犯罪预防和控制;

4.分析利用犯罪情报信息和构建秘密力量;

5.处置现行犯罪、排除险情和救护伤员;

6.处置紧急警务和突发性事件;

7.制作常用法律文书;

8.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网上办公、办案;

9.使用武器、警械的技能及其他警务技能。

经 济 侦 查 专 业 培 养 方 案(专科)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经济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和经济犯罪预防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基本的侦查业务知识,掌握经济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掌握经济侦查工作的程序、措施、手续;能够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具有实地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

2运用侦查情报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

3具有运用经济法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依法实施侦查措施手段收集和使用证据的能力;

5依法进行调查讯问的能力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

6具有犯罪现场的勘查能力和侦破各种经济犯罪案件的能力。

刑 事 技 术 专 业 培 养 方 案(专科)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刑事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刑事科学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技术检验、鉴定训练,具有痕检、文检、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图像技术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能够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具有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

2掌握刑事科学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具有运用刑事科学技术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运用刑事科学技术为侦查工作服务的能力;

5运用刑事科学技术为诉讼活动提供证据的能力;

6具有犯罪现场的勘查能力和侦破各种案件的能力。

刑 事 侦 查 专 业 培 养 方 案(专科)

业务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犯罪侦查和犯罪预防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掌握侦查工作的程序、措施、手续和侦查破案的能力;具有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具有实地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侦查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

2具有运用法律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运用侦查情报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

4依法实施侦查措施手段收集和使用证据的能力;

5依法进行调查讯问的能力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

6具有犯罪现场的勘查能力和侦破各种案件的能力。

法学专业(侦查方向)培养方案(本科)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侦查业务基本技能的,能在公安、检察、审判、司法机关从事法律与侦查工作,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现行各主要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的侦查业务知识,受到刑事侦查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法学修养和侦查技能,从事本专业(方向)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

2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熟悉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法规;

3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运用侦查情报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

5依法实施侦查措施手段收集和使用证据的能力;

6依法进行调查讯问的能力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

7具有犯罪现场的勘查能力和侦破各种案件的能力。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交通管理系专业建设

交通管理专业“2+1”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侦查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与业务规格

(一)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树立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公安事业,有献身精神。

2.熟练掌握道路交通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专业技能和各种现代道路交通管理技术及其应用。全面了解和应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具有较快适应相近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3.掌握与交通管理专业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基础知识。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射击、擒拿格斗、驾驶、查缉等警体技能,能够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二)业务规格

1.公安业务及社会管理能力方面

完成公共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相应合格证书。

2.基本技能方面

完成警体技能模块的学习和训练,达到学校规定的技能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公安民警体能测试合格证”、“射击等级证”和“机动车驾驶证”。

3.交通管理业务方面

完成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程模块的课程学习,达到学校规定各门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综合实训任务,能力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

交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专科 士兵班)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交通管理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基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本原理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

2.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3.相关法律实务知识、警察职业基础知识和交通管理专业知识;

4.工作地域相关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知识。

(二)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职业基础能力:

1.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网上办公、办案;

2.掌握使用武器、警械的技能及其他基本警务技能;

3.制作常用公文与公安法律文书;

4.开展群众工作;

5.收集和使用公安情报信息。

专业核心能力:

1.指挥和疏导城乡道路交通;

2.处理各种形态道路交通事故;

3.开展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4.管理车辆和驾驶员;

5.正确处理各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热爱公安事业,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安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

3.实战能力强,执法规范,善于沟通,能够综合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胜任治安管理岗位工作;

4.健康的心理、强健的体魄。

公安管理系专业建设

文秘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秘书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操作技能的高等应用型文秘人才。

二、基本要求与业务规格

(一)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秘书工作。

2.熟悉和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3.熟练掌握与运用办公室秘书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的工作手段,具有较强的辅助领导决策的意识和办文办事的基本能力。

4.掌握—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备相应的文化科学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驾驶技能,适应办公室工作的需要。

(二)业务规格

1.秘书业务及行政管理能力方面

完成人文科技和文秘基础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英语应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相应合格证书。

2.警体技能方面

完成警体技能模块的学习和训练,达到学校规定的各技能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公安民警体能测试合格证书”、 “机动车驾驶证”和“射击等级证”。

3.文秘业务方面

完成文秘专业知识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的专业理论考核的合格标准。完成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训任务,各环节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鼓励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秘书职业资格考试。

三、修业年限与招生对象

修业年限三年,招收高中毕业生。

四、课程设置与时间分配

见附表二、四

2.第一学期开设《心理卫生与健康》讲座课,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经常进行心理咨询和服务。

3.在第2至5学期开设选修课,学生每学期至少选修一门课程。

警察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专 科)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掌握警察管理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基层警察管理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基层公安机关警察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本原理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

2.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3.相关法律实务知识、警察职业基础知识和警察管理专业知识;

4.工作地域相关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知识。

(二)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职业基础能力:

1.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网上办公、办案;

2.掌握使用武器、警械的技能及其他基本警务技能;

3.制作常用公文与公安法律文书;

4.开展群众工作;

5.收集和使用公安情报信息。

专业核心能力:

1.开展110处警和调度指挥工作;

2.开展行政办公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3.开展公安人事和教育训练管理工作;

4.开展公安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

5.开展后勤保障和装备管理工作;

6.初步开展公安绩效管理工作;

7.制作常用公安行政公文和法律文书;

8.开展公安调研工作。

(三)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热爱公安事业,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安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

3.实战能力强,执法规范,善于沟通,能够综合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胜任治安管理岗位工作;

4.健康的心理、强健的体魄。

三、培养模式

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警察管理岗位职业核心能力为重点,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实行“订单式”培养,在岗位标准制定、培养方案设计、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法研究、教学活动实施、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学生考核评价等方面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共同培养人才。

警察管理(文秘方向)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公安秘书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从事公安机关行政管理、信息处理、文书秘书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与业务规格

(一)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能够树立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作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公安事业,有献身精神。

2.熟悉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3.掌握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特别要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自动化管理手段,能独立进行公安行政管理、文书处理工作,具有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4.掌握较丰富的汉语言文学及写作知识,具备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和独立获取知识的基本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射击、擒拿格斗、驾驶、查缉等警体技能,能够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二)业务规格

1.公安、业务及社会管理方面

完成人文科技、法律知识和公安基础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各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相应合格证书。

2.警体技能方面

完成警体技能模块的学习和训练,达到学校规定的技能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公安民警体能测试合格证书”、 “机动车驾驶证”和“射击等级证”。

3.公安文秘业务方面

完成公安文秘专业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的专业理论考核的合格标准。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训任务,各环节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

警察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从事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文书处理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与业务规格

(一)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能树立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公安事业、有献身精神。

2.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3.掌握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专业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能从事公安队伍管理、公安指挥、文秘操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4.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射击、擒拿格斗、驾驶、泅渡、查辑等体育技能,能够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二)业务规格

1.公安业务及社会管理能力方面

完成人文科技、法律知识和公安基础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相应合格证书。

2.警体技能方面

完成警体技能模块的学习和训练,达到学校规定的必备技能课考核的合格标准,获得“公安民警体能测试合格证”、“机动车驾驶证”和“射手等级证”。

3.公安管理业务方面

完成公安管理专业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的专业理论考核的合格标准,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训任务,能力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

2.第一学期开设《心理卫生与健康》讲座课,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经常进行心理咨询和服务。

3.在第2至5学期开设选修课,学生每学期至少选修一门课程。

治安保卫系专业建设

治安管理专业(专业代码680105)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专业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与业务规格

(一)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能够树立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公安事业,有献身精神。

2.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3.掌握治安管理专业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4.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独立获取知识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外语和计算机基础教育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驾驶等技能,能够适应治安管理实战的需要。

(二)业务规格

1.社会管理能力方面

完成人文科技、法律知识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各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鼓励学生参加“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警体技能方面

完成警体技能模块的学习和训练,达到学校规定的各技能课程考核的合格标准,同时获得“公安民警体能测试合格证”、“射击等级证”和“机动车驾驶证”。

3.治安管理专业业务方面

完成治安管理专业模块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校规定的专业理论考核的合格标准。完成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训任务,各环节各项能力的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

法学系专业建设

法律事务专业建设

法学系设法律事务专业,为公安实践工作培养专业人才。每年有300名左右学生毕业,绝大多数能够胜任公安工作的岗位要求。

㈠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公安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具备运用法律正确分析案情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适应基层公安机关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㈡培养规格

⒈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本原理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

⑵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⑶相关法律实务知识、警察职业基础知识;

⑷工作地域相关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知识。

⒉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⑴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⑵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⑶运用法律知识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区分罪与非罪、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

⑷正确收集、判断、运用刑事证据;

⑸制作常用法律文书;

⑹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网上办公、办案;

⑺使用武器、警械的技能及其他警务技能。

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⑵热爱公安事业,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安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

⑶执法能力强,善于沟通,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胜任公安岗位工作;

⑷健康的心理、强健的体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专业建设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计算机软件设计和开发、硬件接口的设计和编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计算机硬件的安装、配置、管理和运行操作技术,适应计算机应用工作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修业年限三年,招收高中毕业生。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修业年限三年,招收高中毕业生。

警体部专业建设

特警防暴队型课程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我们对公安特警的调研情况,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公安特警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警察执法战斗中常用特种作战装备的使用方法和特种作战战术,具备开展反恐、防暴、处突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基层公安机关特警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课程体系改革:根据山西公安教育的特色,针对应用型人才培养追求“实训、实用、实战”的特点,在基本防暴队型训练基础上,重点培养学生发生突发性和群体性案件时的应变能力、队形编组、指挥、队形变化、战术和实战训练。本学期完成防暴队型课程教学大纲的修改工作。

三、加强教材建设:在现有的防暴队型资料的基础上,编写新的实用教材,增加新的教学内容训练方法,重点加强防暴队型的战术和实战的研究,提高教材质量。新教材编写完成时间在2012年底。

四、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加强专职教师的培训和基层锻炼,在2011年有计划地从公安实战部门引进实践经验丰富,能战会讲的教官1----2名。

五、加强训练装备的建设:在条件成熟、资金到位的的情况下,购置防爆服、防暴盔甲(11月中旬完成)、防暴枪8支以及相配套的通讯仪器和器材(11月中旬完成),增加提高防暴队型实战训练的质量。

六、本课程将申报学校精品课程,计划11月中旬完成。

体制改革士兵班特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治安管理专业(特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适应治安管理第一线工作需要、在各种形式的执法战斗中具有较强作战能力,并具备一定的警察执法战斗指挥理论基础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和业务规格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纪守法,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警察职业道德,热爱并献身于公安事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廉洁奉公的公仆意识;忠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掌握宪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公安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三)理解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公安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较系统地掌握警察执法战斗的指挥知识与参谋业务,能进行战术设计与协助指挥,并能在实战中加以灵活运用,具有胜任各种公安业务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四)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钻研创新精神,外语和计算机基础教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五)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或超过公安部规定的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战术射击、擒敌格斗,攀爬越障、搜查押解、车辆驾驶、战术动作、抢险救护等警察战斗应用技术,能够适应各种条件下警察执法战斗的需要。
三、修学年限与招生对象
修学年限三年,招收身体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四、课程设置与时间分配
见附表二、四。
五、实践教学
(一)第一学期安排4周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通过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增强学生的军事素质和纪律观念。
(二)安排2周公益劳动,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
(三)在校期间利用寒暑假安排学生到公安机关见习5到6周,以增强对公安工作的感性认识和适应能力。
(四)非强化课程课堂实践教学。在各个模块中结合课程特点,安排适量的课堂实验、实训,巩固理论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强化课程实训教学。通过针对警务技能与战术方面的强化训练,提高学生的执法战斗能力,并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针对暴力性犯罪嫌疑人的特种执法战斗技能。
(六)综合实践训练。30学时,安排在第六学期集中进行,围绕专业内容展开综合科目模拟训练。
(七)毕业实习16周。组织学生到公安机关参加专业性实际工作,以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培养警察意识,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学生在第六学期根据所学专业知识和实习中收集的案例、战例资料,独立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比较全面地考核学生的理论知识,锻炼和提高学生搜集和应用资料、口头和书面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
六、考核
(一)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都要按规定进行考核。
(二)每学期安排4到6门考试课,按百分制计分,其余课程为考察课,按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
(三)综合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均按一门考试课考核。
(四)理论课程中的实验、实训部分可单独进行操作性考核,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该课程总分。
(五)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可根据本课程特点规定平时成绩计算方法,原则上不超过总成绩的30%。
七、教学进程
《教学总周数分配表》(附表一)
《课程设置与学期分配表》(附表二)
《选修课一览表》(附表三)
《实践教学安排表》(附表四)
八、说明
1、每周安排1课时《形势与政策》讲座课,不考核,不计入总学时;
2、在第2至第5学期开设选修课,每学期一门;
3、驾驶课集中授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计入教学计划学时;
4、第一学期开设《心理卫生与健康》讲座课,每周1学时,不考核,不计入总学时。

治安管理系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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